安监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局领导班子集体责任清单(21项)
(一)从严监督管理干部,选好用好干部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和选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人才战略规划等相关规定。
2.贯彻落实市委“三项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动“能者上”、“庸者下”、“错者容”三个机制落实,充分激发全体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3.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信息公开制度,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4.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局“十条纪律”。
5.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作风教育,引导和推动各级领导班子为民务实清廉。
6.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坚决防止作风问题反弹。
7.认真解决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8.建立健全查纠不正之风和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三)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
9.强化对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
10.落实党内民主和监督,践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开展述职述廉评议。
11.坚持抓早抓小,对广大党员干部在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谈话提醒、及时处理,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四)科学有效预防腐败,构筑反腐败长效机制
12.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按计划推动落实。
13.深化以《党章》、《准则》、《条例》和系列讲话为主要内容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宣传典型,弘扬正气和优良传统,实现“两学一做”的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安监系统廉洁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14.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动权力规范运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5.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抓好工作落实。
16.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六)支持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
17.支持纪检组依法查办案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为纪检组查办案件创造良好条件。
18.自觉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的监督检查,落实纪检监察监督整改意见。
(七)加强班子自身建设
19.落实“中心组”学习要求,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有关规定的学习,提高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20.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过好组织生活会,自觉接受监督。
21.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以上率下,发挥廉洁从政的模范带头作用。
二、局党组书记主体责任清单(18项)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及时进行部署和安排。
2.定期组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强化廉洁从政意识和法纪观念。
3.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现状,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主动履行领导责任
4.准确把握廉政建设状况,积极主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落实,切实做到“四个亲自”。
5.及时听取重要案件、腐败案件查处情况汇报,对重要信访举报,亲自督办或及时协调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6.支持和重视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
7.组织领导并参加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执行情况检查考核。
(三)加强监督指导
8.及时全面了解、掌握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及廉洁从政状况。
9.认真落实定期谈话制度,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及时提醒告诫。
10.加强对班子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纠正。
11.督促组织排查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腐败风险点,提出防控措施;督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并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给局纪检组。
(四)积极支持纪检工作
12.支持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
13.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支持纪检组依纪依法办案。
(五)做清正廉洁的表率
14.自觉践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局“十条纪律”以及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
15.自觉接受监督,规范行使权力。
16.以上率下,严格要求自己,管好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三、市局其他班子成员共性责任清单(13项)
(一)主动研究部署
1.按照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协助局党组及党组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积极贯彻落实局党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2.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3.主动听取分管科室、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4.针对分管科室、单位的工作特点,按照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措施,确保工作效率有提高、政风行风有改善。
5.严格执行省局《关于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开展廉洁自律承诺和政风行风测评的通知》,在行政执法中,向监管服务对象作出廉洁自律承诺。
(二)加强督促指导
6.对分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加强重点工作督导,及时制定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7.积极参加对分管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
(三)支持查办案件
8.对分管范围内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
9.及时发现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并向局党组、纪检组报告,支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四)发挥表率作用
10.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等各项规定,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局“十条纪律”。
11.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
12.坚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13.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四、市局其他班子成员个性责任清单
(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文林的个性责任清单:
1. 监督检查政秘科、宣传法规科、综合救援支队、宣教中心等分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意识形态、廉洁从政情况;强化防控措施,督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并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组。
2.充分发挥机关党委的作用,组织直属各单位党支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党务公开。
3.坚持选人用人导向,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4.不断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办法,将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贯穿于干部教育培训、培养锻炼、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的全过程。
5.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督促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各项规定,严格“三公”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二)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立新的个性责任清单:
监督检查职业卫生科、综合监管二科、职业健康服务中心等分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意识形态、廉洁从政情况;强化防控措施,督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并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组。
(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志学的个性责任清单:
监督检查应急救援科、综合监管一科、安全生产监察支队等分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意识形态、廉洁从政情况;强化防控措施,督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并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组。
(四)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乔建斌的个性责任清单:
监督检查非煤矿山科等分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意识形态、廉洁从政情况;强化防控措施,督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并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组。
(五)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学文的个性责任清单:
监督检查行政审批服务科等分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意识形态、廉洁从政情况;强化防控措施,督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并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组。
(六)总工程师曹锦峰的个性责任清单:
监督检查危化科等分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意识形态、廉洁从政情况;强化防控措施,督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并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组。
(七)副调研员马东明个性责任清单:
督促扶贫工作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廉洁从政工作责任;落实第一书记工作职责,强化防控措施,督促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并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组
(八)副调研员刘冬梅个性责任清单:
协助落实好分管领导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五、直属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责任清单(19项)
(一)加强班子建设
1.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直接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2.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党内民主,实行党务公开,开好民主生活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
3.以上率下带头遵守党纪法规,发挥廉洁从政的模范带头作用。
(二)选好用好干部
4.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和选拔推荐,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5.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信息公开制度。
(三)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6. 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按计划推动落实。
7.扎实开展以《党章》、《准则》、《条例》及习总书记系列讲话为主要内容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宣传典型,弘扬正气和优良传统,推进安监系统廉洁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推进中心任务和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完成。
8.落实反腐败工作制度建设要求,推动权力规范运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想腐的教育机制。
9.针对单位的工作特点,按照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制定相应的制度和措施。
(四)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
10.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
11.加强党内监督,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党务公开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开展述职述廉评议。
12.坚持抓早抓小,对广大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谈话提醒、及时处理,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五)强化和改进作风建设
13.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勇创一流、开拓创新、热情服务、依法办事的作风,争当安全发展忠诚卫士,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14.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局“十条纪律”和“四个零”规定,坚决反对“四风“问题。
15.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和完善密切联系干部群众的各项制度。
16.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作风教育,引导和推动领导班子为民、务实、清廉,提高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17.加大对党风、政风、行风和家风的监管力度,认真解决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违规行为,共同危化安监形象。
18.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廉政承诺等活动,建立健全查纠不正之风和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决防止作风问题反弹。
(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9.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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