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方案
按照国家和省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安排,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xx市 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基层行"活动的通知》( 安办发电﹝2018﹞ 号)要求,我市将在筑城广场设宣传会场,组织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8年6月15日(星期五)9:00—12:00
二、活动地点:xx市筑城广场(北广场)
三、活动主题: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四、活动主办单位: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五、活动承办单位: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xx市xx区人民政府
六、活动参加单位:共72家。市级组织49家,xx区组织23家
(一)市有关部门、行业,社团组织(30家)
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市交通委员会、市住建局、市文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计委、市工商局、市国资委、市工信委、市生态文明委、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农委、市公安交管局、市海事局、市消防支队、市烟草专卖局、市邮政局、市集体工业联社、市供销社、xx市安全生产协会。
(二)有关企业(19家)
xx供电局、xx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石化xx分公司、中石油xx分公司、中航油xx分公司、中航油集团xx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市公交(集团)总公司、xx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xx金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xx水务(集团)有限总公司、xx市工商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xx轮胎股份有限公司、xx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xx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xx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xx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xx市旅游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xx市水利交通发展投资(集团)公司、xx市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三)xx区(23家),由xx区组织单位参加。
七、活动内容:
(一)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
(二)开展典型安全事故展示活动。
(三)开展主题宣誓活动。
八、有关保障工作:
(一)请市公安交管部门负责审批运送背景架、建材、会场物品车辆通行证,并做好货运车辆沿途放行工作,确保相关物资5月14日17时前送达筑城广场;负责宣传咨询日活动现场参加活动单位车辆停放的指挥。
(二)请市公安局负责安排活动当天筑城广场治安保卫工作。
(三)请市城管局负责派人加强活动当天筑城广场秩序维护等工作。
(四)请市生态文明委负责保障xx筑城广场宣传场地和用电,确保5月14日17时前背景架、建材等相关物资能进场并开始施工。
(五)其他事项:由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xx市 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基层行" 活动的通知》所列的工作要求和任务分工,积极主动地完成相关工作。
九、其他事项:
(一)入场时间:上午9:00前入场完毕,并在规定展位就位。
(二)参加宣传咨询活动的每个单位不少于3人,由xx市安委办安排1个展位。
(三)参加宣传咨询活动单位有制服的,要统一着装。
(四)车辆停放在筑城广场地下停车场。市领导车辆按市公安交警部门划定的区域停放。
(五)参加宣传咨询活动的单位需制作反映本单位(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展板(长2M,宽1.25M,距地0.4M)2块,活动当天在会场展出。
(六)市安监局、市交委、市工信委、市公安交管局、市质监局、市教育局、市消防支队等部门,要结合本领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作典型事故展板在会场展出,进行警示教育。
(七)上午9:30,现场开展主题宣誓活动。请xx供电局、xx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石化xx分公司、中石油xx分公司、中航油xx分公司、中航油集团xx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市公交(集团)总公司、xx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xx金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xx水务(集团)有限公司、xx市工商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xx轮胎股份有限公司、xx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xx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xx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xx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xx市旅游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xx市水利交通发展投资(集团)公司、xx市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分别组织20名职工到主会场参加主题宣誓(请统一着装本单位工作服)。
(八)请市生态文明委负责邮电大楼、筑城广场鲜花主题标语的布置工作,烘托宣传氛围。
(九)请各行业部门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制作和订购宣传资料、宣传品。如需订购宣传资料、宣传品,请从省安监局官方网站"安全生产月"专栏中"xx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南"中获取相关信息。
(十)参加活动的单位及人员要服从组委办的统一安排和指挥,令行禁止,确保活动圆满成功。
(十一)中餐由各单位自行解决。
(十二)请新闻媒体加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派出记者采访并及时报道有关活动情况。
(十三)请参加活动的单位及人员注意保持广场环境卫生。
(十四)各区(市、县)、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xx综合保税区、xx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就地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于6月12日前将活动地点报市安监局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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