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建设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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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建设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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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建设通知

新乡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纪委、各乡(镇)纪委,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监察室:

    2017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双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一、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和我县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六个严禁”: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向领导干部个人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和奖金,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党员干部安排餐饮住宿、购买门票等服务。

    二、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转变作风,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格遵守“九个严禁”:严禁违规收送月饼等节礼,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严禁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严禁在机关食堂搞奢靡享乐,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下属机构、国有或民营企业。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夕,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要切实加强“四个意识”,把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作为一项严肃政治任务,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职责使命,以滴水穿石的韧劲和锲而不舍的恒心,持续推动作风转变,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各级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要身先士卒、以上率下,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提前打招呼,组织警示教育,开展提醒谈话,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抵制不良风气的思想根基,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县落地生根。

    新乡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纪委、各乡(镇)纪委,县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要站在迎接、服务、保障党的十九大召开的高度,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要畅通信访渠道,充分利用信件、电话、网络、微信等多种途径接受群众监督;要时刻瞪大眼睛,拉长耳朵,对不正之风反弹回潮保持高度警惕,始终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要持续不断的开展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隐形变异问题严防死守、一寸不让,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査处顶风违纪行为。对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乡(镇)或单位,从严追责问责,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以严肃的问责维护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权威性、严肃性。

    县纪委将于中秋、国庆期间在全县范围内组织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及时通报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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