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
中共中央政治局11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条例》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是中央加
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机关党的工作的重大举措,是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
作为基层党组织,我们要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培训和宣传解读,全面准确掌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即要在“学”上下功夫。《条例》正式发
布后,要积极组织党员,充分利用“三会一课”开展学习。一方面,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做好领学工作。基层党组织书记要自觉强化的条例的学习,自觉做到学深
学实条例原文,从而才能在党员中做好领学工作,到达领学效果。另一方面,在全体党员中要抓好自学工作。每一位普通党员都要在工作之余,充分利用好闲暇
时间认真学习条例内容,自觉将条例内容融入组织生活中。
同时,要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紧密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作为基层党务工作者,我们要深深认识到,实行党务公开是新时期党中央加大基层
组织建设工作力度的重要举措,是基层党建必须切实贯彻执行的纲领性文件,为我们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指明了方向,具有很强的现实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全力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发展。
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定期公开党建工作及相关业务工作。引导和强化党内监督和党外群众监督,把监督的重点放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群众普遍关心、
容易发生矛盾和可能滋生腐败的问题上。
推进党务公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发扬党内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充分调
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具有重要意义。实践充分证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提高了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使党员权利得到更多保障,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充分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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