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政治知识点归纳: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有:
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行使国家权力、参与国家管理的最基本政治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我国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
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先决条件。公民只有具备人身自由,才能进行正常的生活、学习和工作,才能参与国家管理,享有其他民主权利。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或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和取得赔偿权;
文化教育权:包括受教育和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及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社会经济权:包括劳动权、休息权、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和获得物质保障权。国家规定了职工的工作制度和休假制度。目前一些个体和私营单位利用非法合同的形式强迫工人超负荷劳动的行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平等权;
婚姻、家庭、妇女、老人、儿童受国家保护权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以及侨眷的权利等
文章来